云南高原湖泊是云南各族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母亲湖”,是衡量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志,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原湖泊的环境保护。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指示,坚决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2019年2月20日,云南省政府明确由集团作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主体,由公司作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投融资平台公司,负责洱海、泸沽湖、程海、阳宗海保护治理运营有关工作,并明确农发行为公司提供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融资贷款450亿元以上。
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项目是公司2019年“一号工程”,公司将以“政府主导、金融支持、公司运作”为原则,按照“投、融、建、管、营、还”模式,通过整合中央、省级及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资金、农发行的金融政策支持、建投集团投融资建设优势,根据水利厅河长办编制的“一湖一策”方案以及公司前期与地方政府对接初步提交省水利厅的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项目清单,围绕湖泊的水质目标要求,主要从高原湖泊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领域展开建设。
集团和公司将积极落实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重点项目的主体责任和投融资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为维护云南省高原湖泊健康生命、实现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湖泊自然生态面貌,为建立高原湖泊长期可持续的保护运营机制提供保障。